4月13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相关领域纾困和恢复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出,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成本。全市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月~8月共6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支持民营服务业集聚区、商业综合体、餐饮街区、商务楼宇、物流园区等服务业载体为承租人减免租金,各地优先予以政策资金扶持,市级安排不低于2亿元服务业纾困资金对各区进行补助。
通知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降至5%,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降低融资成本。优化金融机构监管、考核、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积极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引导和督查考核,促进融资成本明显下行。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延续下降20%的政策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1%。
制定专项帮扶补助细则。要进一步加大对消费密切关联行业的纾困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零售、餐饮、旅游、会展、交通运输、文体娱乐、养老、教育等中小微企业,以及相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具体帮扶补助细则,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不低于3亿元纾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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