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江苏,浙江三省一市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发布这是两省一市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共同支持省级政府层面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大政策举措
证券时报记者从当日召开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若干政策措施共有17条,从省际政策协调涉及的领域来看,可归纳为十个方面,即赋能科技创新,盘活存量资产,碳包容共建试点,土地空间利用,优化营商环境,教育协同发展,人才合理流动,执法司法协调,警务综合管理,探索共同富裕路径。
第二批政策,已形成88项制度创新,更注重先行先试。
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0年7月,两省一市联合制定出台了第一批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两年多来,长三角示范区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已形成88项制度创新,推进100多个重点项目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复制推广了38个示范区的制度成果,评估示范区在全国充分发挥了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样板间作用
长三角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主任华远表示,目前已完成设立示范区财政专项资金,跨省中职招生和跨省中职一体化,医学影像检查数据和体检结果互联互通,科技创新券普遍兑换等45项具体工作, 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举办高水平跨区域体育赛事,已在第一批扶持政策中基本落实。
如设立三年100亿元财政专项资金,不仅为示范区重点项目提供启动资金,还带动示范区开发建设体制机制领域的制度创新比如,两区一县为支持企业创新,发放长三角科技创新券3820万元,实现普遍退出
华远介绍,第二批扶持政策与第一批扶持政策一脉相承,同时有新亮点:更加注重先行先试长三角区域很广,一些创新措施和改革需要先试点,成熟后再稳步推进示范区作为集成系统创新的试验田,探索创新,改革集成责无旁贷,也具备了先行先试的良好基础和条件
更加注重资源的引进示范区建设需要更多高端要素,优质主体积极参与,主动赋能在打造更大的区域集成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等方面,第二批支持政策有诸多亮点特别是推动国内外著名高校与示范区合作建设高端创新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布局等政策内容,将实质性助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速更好地提升示范区的功能
争取在基础设施领域发行REITs,打造长三角碳普惠交易平台。
《若干政策措施》第十七条中,存量资产盘活和碳普惠共建试点备受业界关注其中,推进示范区基础设施REITs联合发展,支持示范区部分重点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联合运营,积极争取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保障性租赁房,旅游等基础设施领域REITs产品发行鼓励在示范区合作设立运营管理公司,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跨区域项目运营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长三角REITs培育中心
华远介绍,该条重点落实国家,两省一市关于加强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的要求,增加存量资产活力,先行先试拓宽示范区建设投融资渠道有了相应的政策支持,示范区的建设,尤其是一馆三片的重点区域,共同发行REITs产品,不仅具有合作先行的优势和条件,还将在长三角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示范区将推进长三角碳包容机制的共建选择部分统计基础好,数据可获得性强的项目和领域先行开展试点示范,推进碳包容性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和项目互认,借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现有基础设施建设长三角碳包容性交易平台
这不仅与示范区生态绿色的定位高度契合,更重要的是,将探索以示范区为载体,推进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并逐步扩大共建范围,最终构建‘规则共建,标准统一’的长三角区域碳普惠体系华远说
事实上,在全国碳交易启动一周年之际,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已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签署碳包容机制协同创新框架合作协议,并提出四项合作内容:一是支持碳包容机制协同创新探索研究,二是支持碳包容机制试点,第三,鼓励示范区碳包容性体系平台的研究,第四,积极推进长三角碳普惠机制共建,在示范区先行先试。
长三角执委会副主任,江苏发改委副主任凌明透露,江苏将把制度创新与复制推广相结合目前,示范区已推出88项含金量较高的制度创新成果,其中38项制度创新经验已在江苏周边省市复制推广着力抓好改革创新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一方面,以扶持政策为重点,与上海,浙江等地共同推动示范区推出更具可操作性,可行性的创新举措,努力发挥扶持政策的最大效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和省内重点省际毗邻地区加大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力度
聚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谋划吸引和储备一批前瞻性项目,推动示范区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建设成果,不断提高示范区建设的集中度和展示度凌明说
长三角执委会副主任,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陈建中也表示,浙江将全面承接示范区第二批扶持政策,配合执委会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对于第二批扶持政策中涉及国家权限的事项,与上海,江苏,执委会共同研究推进路径,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中转业务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若干政策措施》还指出,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协同监管机制继续优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中转模式,逐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中转试点范围打通跨境电商产品中转通道,实现属地通关,中转运输,口岸出境,促进示范区跨境电商产业协调发展
对此,上海海关副关长叶坚介绍,跨境电商出口已经成为稳定外贸基础的重要抓手在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链上,南京,杭州在业务链前端培育了一批优秀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而上海在业务链后端具有港口航线优势两者的充分结合,将更有效地推动长三角地区的跨境电商出口业态为此,上海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共同探索试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转关业务,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帮助企业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优化运作模式,降低物流成本和运维成本,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去年,上海海关和南京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转关业务进行了初步尝试,建立了浦东机场海关下辖的上海海关和苏州海关下辖的南京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转关合作机制,初步实现了属地通关,转关运输,口岸出境的全流程监管运作。
接下来,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上海海关作为牵头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与南京海关,杭州海关的协调配合,以落实若干政策措施为契机,不断优化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叶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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