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地方政 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 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 府债务限额的分配采用“财政部-省-市”逐级下达的方式,新增限额的规模由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等决定。
到2022年,江西省专项债务限额约为7220亿元,位列全国第13;专项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为22.51%,位列全国第10。
江西省下辖地级市的限额分配,从绝对规模来看,赣州市分配到的债务限额规模最高,为1164亿元,而新余市最低,为186亿元。从相对规模来看,景德镇市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最高,为26.21%,而南昌市最低,为14.81%。
土地出让收入是专项债券重要的偿债来源。2015~2022年江西省土地出让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78.80%下降至27.15%,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53.53%下降至30.64%。2022年江西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2所示,吉安市土地出让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最低,为13.70%,而景德镇市最高,为65.60%。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是决定专项债务限额配置的重要因素。根据财政部的规定,重大项目支出主要根据各地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方向的融资需求测算。
2019~2022年江西省重大项目支出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9.47%下降到5.98%,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7.18%下降到3.73%。2022年江西省上饶市重大项目支出占专项债务限额的比重最高,为9.60%,而景德镇市最低,为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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