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再贴现业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再贴现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为维护票据市场平稳运行,《办法》要求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比例限额有一年的过渡期
早在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平衡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对商业汇票业务稳定健康发展,支持企业资金周转,优化信贷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最近几年来,伴随着经济金融形势和票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暂行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再适用,急需修订调整,促进市场规范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票据市场发展实践和风险防范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修订了《暂行办法》,形成了本办法《办法》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着力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管理框架和市场化约束机制,强化参与者行为规范,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进一步促进票据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在内容上,《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承兑,贴现与再贴现,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明确相关票据的性质和分类商业汇票包括纸质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明确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
二是强调真实的交易关系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承兑人开展承兑业务时,应严格审查出票人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持票人申请贴现时,应当与出票人或者前手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和信用约束机制在前期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相关公告的基础上,将信息披露范围扩大至银行承兑汇票要求承兑人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强化对承兑人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是加强风险控制金融机构应当有健全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审慎开展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承兑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具有到期支付能力对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和保证金余额设置比例上限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为6个月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表示,《办法》对票据市场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商业票据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商业贸易,防止脱离真实交易背景开出假票二是为供应链票据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第三,一些期限不合理延长的商业票据将退出市场,这将有助于减轻中小企业的压力,维护公平的交易关系,优化商业环境
四是督促银行,财务公司等承兑人合理控制票据承兑规模,提高流动性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五是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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