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
从过去的实践来看,国内外有许多惨痛的教训表明,企业有经营前景,但由于作坊式的管理水平而损失惨重提高企业的合规管理能力和水平,是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修课
传统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模式多采用法律部门和法律顾问的多方合作模式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目标,企业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参与业务审查时,可能被迫充当企业合规运营的化妆师,掩盖业务合规瑕疵,挑战法律运营的底线
在央企设立首席合规官一职,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合规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推进企业合规工作。
截至目前,所有央企都成立了合规委员会国内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也在提速《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中央文件都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
还要在企业内部建立首席合规官制度和首席合规官岗位,与国际接轨202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和使用指南》明确规定,应指定一人承担合规管理体系运行的责任和权限世界银行,OECD等国际组织鼓励企业设立首席合规官,可作为评价合规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需要指出的是,设立首席合规官只是加强央企合规运营的一种方式,提升企业合规运营能力的本质在于构建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平衡企业追求业务增长与守住合规底线之间的关系《办法》规定,首席合规官兼任总法律顾问,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要职责是领导合规管理部组织相关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企业合规管理能否真正改变过去法务人员夹缝中办公的状态,有效发挥连接器作用,助力企业经营和守法合规,守住依法经营的第一道坎,还是要靠董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做好合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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