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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据时代继续保护公平竞争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反垄断法与时俱进,力求继续保护数据时代的公平竞争

这是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反垄断法修正案二审稿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反垄断法的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制度的具体适用规则,完善垄断协议的安全港规则,完善对不符合申报标准的经营者的集中查处程序,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提出具体要求

2018年机构改革时,反垄断执法机构三合一,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统一反垄断执法工作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家反垄断局牌子这次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反垄断法的执法部门,加强了反垄断的统一执法

此次修订,突出的变化是针对平台经济集中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制度的适用规则修正案在总则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金优势,平台规则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排除,限制竞争同时,对垄断行为的类型有详细的规定,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章中有特别的规定

最近几年来,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要求商家二选一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反垄断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但对于一些大型平台经营者滥用数据,技术,资金等优势的行为,缺乏法律监管依据,需要进行立法修改

反垄断主要反对两种垄断协议,一种是横向垄断,一种是纵向垄断其中,横向垄断是指竞争性企业之间约定固定或改变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或者销售,最高限价协议等纵向垄断是指对第三方的固定转售价格,限定转售给第三方的商品的最低价格等后者更容易被发现,处罚也更多前者也经常发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但在经营者集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反垄断执法一直比较薄弱,这方面的成功案例较少,需要法律和实践去探索。

此外,修正案还增加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这也是与时俱进的举措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将更好地保护竞争,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鼓励竞争中的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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