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工程实施方案》,对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提出,一是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要求各地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1.在教育资源投入上,优先保证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指标严重不达标的学校依法予以合并或终止,
2.对于集团化办学的学校,要在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方面进行实质性的共建共享,并对整体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对拟合并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变更备案信息
3.稳定边远贫困地区规模,提高和扩大城市中心区质量,建设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二是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地全面排查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对拟保留的学校,要分类制定完成办学条件的方案
1.地方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职业教育倾斜,在用地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大力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支持职业学校快速填补土地和校舍缺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面积和校舍,学校的自主产权应占一定比例确需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与办学计划相匹配,并通过协议或补充协议予以保障
3.学校举办者要加大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淘汰危房,实行校舍,教室,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学校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科学制定和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学校基础设施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三是优化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各地用好振兴资源,按照职业学校教师配置标准,优先支持职业教育
1.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在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定,聘用等方面,允许学校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聘用计划,自主确定招聘标准,内容和程序
2.Pass 制作周转池定岗+移动岗设置特殊岗位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的途径,促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3.改善职业学校的教学条件要求各地加强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践培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
第五,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要求各地填补办学条件空白,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共享公共教育资源如果真的需要增加财政投入,他们应该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1.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地方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政策性资金,调整优化校内支出结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将更多资金用于支持学校发展办学条件。
2.鼓励各地探索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相关制度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职业学校利用其经营收入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
在组织实施方面,方案提出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教育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辖区内职业学校建设发展,建立职业学校达标办学协调机制,成立达标专班,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要求财政部,教育部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时,将地方达标工作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强国,推动项目资金支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各地要加快出台职业学校办学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编制等公共资源,从而为办学提供保障各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统筹资源,加大投入,确保按时完成办学条件
四是强化考核激励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按职责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调度机制,通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况数据采集管理平台和抽查等方式进行定期调度将全国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职责评价和职业教育改革明显成效鼓励省级评估地方标准将作为市县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自2023年起,每年将向地方学校通报其标准,地方工作结果将作为新一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项目评选的重要依据2025年底仍不达标的学校,要采取减少招生计划等措施
《方案》指出,通过上述措施,到2023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学校达到全部办学条件重点监控指标的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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